上田枢密书

宋 苏洵


     天下所以与我者,岂偶然哉!尧不得以与丹朱,舜不得以与商均,而瞽
瞍不得夺诸舜。发于其心,出于其言,见于其事,确乎其不可易也。圣人不
得以与人,父不得夺诸其子,于此见天之所以与我者,不偶然也。
     夫其所以与我者,必有以用我也,我知之,不得行之,不以告人。天固
用之,我实置之,其名曰弃天。自卑以求幸其言,自小以求用其道,天之所
以与我者何如?而我如此也,其名曰亵天。弃天,我之罪也;亵天,亦我之
罪也。不弃不亵,而人不我用,不我用之罪也。其名曰逆天。然者弃天、亵
天者,其责在我;逆天者,则责在人。在我者,吾将尽吾力之所能为者,以
塞夫天之所以与我之意,而求免夫天下后世之讥,在人者,吾何知焉?吾求
免夫一身之责之不暇,而暇为人忧乎哉!孔子、孟轲之不遇,老于道途,而
不倦不愠,不怍不沮者,夫固知夫责之所在也。卫灵、鲁哀、齐宣、梁惠之
徒,而彼亦将有以辞其责也。然则孔子、孟轲之目,将不瞑于地下矣。夫圣
人贤人之用心也固如此,如此而生,如此而死,如此而贫贱,如此而富贵。
升而为天,沉而为渊,流而为川,止而为山,彼不预吾事,吾事毕矣。切怪
夫后之贤者,不能自处其身,饥寒困穷之不胜,而号于人。呜呼!使吾诚死
于饥寒困穷耶!则天下后世之责,将必有在,彼其身之责,不自任以为忧,
而吾取而加之吾身,不亦过乎?
     今洵之有肖,何敢自列于圣贤?然其心亦有所甚不自轻者。何则?天下
之学者,孰不欲一蹴而造圣人之域!然及其不成也,求一言之几乎道,而不
可得也。千金之子,可以贫人,可以富人,非天之所与。虽以贫人富人之权,
求一言之几乎道,不可得也。天子之宰相,可以生人,可以杀人,非天之所
与。虽以生人、杀人之权,求一言之几乎道,不可得也。今洵用力于圣人贤
人之术,亦已久矣。其言语,其文章,虽不识其果可以有用于今,而传于后
与否,独怪夫得之之不劳。方其致思于心也,若或启之,得之心而书之纸也,
或若相之,夫岂无一言之几于道者乎?千金之子,天子之宰相,求而不得者,
一旦在己,故其心得以自负,或者天其亦有以与我也。曩者见执事于益州,
当时之文,浅狭可笑,饥寒困穷乱其心,而声律记问,又从而破坏其体,不
足观也已。数年来,退居山野,自分永弃,与世俗日疏阔,得以大肆其力于
文章。诗人之优柔,骚人之清深,孟、韩之温醇,迁、固之雄刚,孙、吴之
简切,投之所向,无不如意。尝试以为董生得圣人之经,其失也流而为迂,
晁错得圣人之权,其失也流而为诈。有二子之才而不流者,其惟贾生乎!惜
乎今之世愚未见其人也。
     作策二道,曰《审势》、《审敌》;作书十篇,曰《权书》。洵有山田
一顷,非凶岁,可以无饥,力耕而节用,亦足以自老。不肖之身不足惜,而
天之所与者,不忍弃,且不敢亵也。执事之名满天下,天下之士,用与不用
在执事,故敢以所谓策二道, 《权书》十篇为献。平生之文,远不可多致。
有《洪范论》、《史论》十篇,近以献内翰欧阳公。度执事与之朝夕相从,
议天下之事,则斯文也。其亦庶乎得陈于前矣。若夫言之可用,与夫身之可
贵与否者,执事事也。执事责也,于洵何有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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