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博鸡者事

明 高启


     博鸡者,袁人,素无赖,不事产业,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。任气好斗,
诸为里侠者皆下之。
     元至正间,袁有守多惠政,民甚爱之。部使者臧,新贵,将按郡至袁。
守自负年德,易之,闻其至,笑曰:“臧氏之子也。”或以告臧。臧怒,欲
中守法。会袁有豪民尝受守仗,知使者意嗛守,即诬守纳己赇。使者遂逮守,
胁服,夺其官。袁人大愤,然未有以报也。
     一日,博鸡者遨于市。众知有为,因让之曰:“若素名勇,徒能凌藉贫
孱者耳!彼豪民恃其资,诬去贤使君,袁人失父母;若诚丈夫,不能为使君
一奋臂耶?”博鸡者曰:“诺。”即人闾左,呼子弟素健者,得数十人,遮
豪民于道。豪民方华衣乘马,从群奴而驰。博鸡者直前捽下,提殴之。奴惊,
各亡去。乃褫豪民衣自衣,复自策其马,麾众拥豪民马前,反按,徇诸市。
使自呼曰:“为民诬太守者视此!”一步一呼,不呼则杖,其背尽创。豪民
子闻难,鸠宗族童奴百许人,欲要篡以归。博鸡者逆谓曰:“若欲死而父,
即前斗。否则阖门善俟。吾行市毕,即归若父,无恙也。”豪民子惧遂杖杀
其父,不敢动,稍敛众以去。袁人相聚从观,欢动一城。郡录事骇之,驰白
府。府佐快其所为,阴纵之不问。日暮,至豪民第门,捽使跪,数之曰:“若
为民不自谨,冒使君,杖汝,法也;敢用是为怨望,又投间蔑污使君,使罢。
汝罪宜死,今姑贷汝。后不善自改,且复妄言,我当焚汝庐、戕汝家矣!”
豪民气尽,以额叩地,谢不敢。乃释之。
     博鸡者因告众曰:“是足以报使君未耶?”众曰:“若所为诚快,然使
君冤未白,犹无益也。”博鸡者曰;“然。”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
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台臣弗为理。乃与其徒日张“屈”
字,游金陵市中。台臣惭,追受其牒,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。方是时,博鸡
者以义闻东南。
     高子曰:余在史馆,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。观袁守虽得民,
然自喜轻上,其祸非外至也。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,固贼戾之士
哉!第为上者不能察,使匹夫攘袂群起,以伸其愤,识者固知元政紊弛,而
变兴自下之渐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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